民盟婁底市委機關辦公室內務和衛生管理規定
為加強本機關內務衛生管理,保持辦公室內外整潔,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,特制定辦公室內務和衛生管理規定。
第一條 各辦公室應注意室內通風透氣,保持室內空氣清新。辦公室、會議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。
第二條 每天下班前須清掃辦公室,整理辦公桌、文件柜和電腦桌。
第三條 各辦公室垃圾袋實行日用日清,走廊不準堆放垃圾,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洗,保持潔凈,擺放整齊。
第四條 每月須擦一次門窗,并保持清潔、無灰塵,玻璃明亮;辦公室墻壁不準隨便懸掛、張貼什物。
第五條 書柜內各類書籍、資料分類有序,柜頂無亂堆亂放現象,報紙擺放統一。
第六條 辦公桌上只能整齊擺放規定的辦公用品,不許擺放其他雜物,并保持清潔、無灰塵。
第七條 各辦公室要對電腦、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經常保養,保持干凈無污垢。外出或下班前必須關好空調、電腦、燈、飲水機等電器電源。
第八條 地面及墻壁干凈清潔,無污物、污水、積塵、蜘蛛網。
民盟婁底市委機關創文辦公室
2017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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